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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小儿肺炎不可盲目补液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29日


治疗小儿肺炎不可盲目补液

导读:小儿肺炎是临床常见病,四季均易发生,以冬春季为多。如治疗不彻底,易反复发作,影响孩子发育。小儿肺炎临床表现为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,也有不发热而咳喘重者。

小儿肺炎用药:不主张补液

常见的小儿支气管肺炎在发病时,除了呼吸道的症状与体征相对明显外,一般性肺炎引起的脱水不太明显,不主张补液以借助液体用药为主。而在肮炎感染严重,引起并发症发展的同时,患儿的脱水程度及其性质就要随时有所改变,必须加以区分进行,据临床观察造成患儿脱水的原因很多,如在病程中,患儿发烧,支气管的喘息有时或伴有呕吐腹泻及精神不安,食欲不振或不能进食,再加上心率增快,循环缺氧,以及病程的延长,又如患儿生长发育欠佳等等,都能直接引起引患儿体内需要热量增加,导致水及电解质的平衡失调,是完全需要考虑补液和适当进行补液的。

然而,对于小儿肺炎的液体疗法,按着儿科理论要求,一般炎患儿可经口保持液体入量,不需补液,对不断进食的患儿,可按生理需要进行静脉输液,但总量不宜过多,速度应较慢,婴幼儿总补液量以60—80ml/kg/d为宜,一般选1/4张溶液,速度应控制在5ml/kg/小时以下。

如果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静脉途径滴注药物,则一次量以不超过20mL/kg/d,主要是用10%葡萄糖液,肺炎如伴有重症腹演出现脱水和代谢性酸中毒时,可按消化不良的补液原则处理,但液体总量及电解质液量均应较同等脱水者减少约1/4,输液速度应较慢。

小儿肺炎须严格限制补液量

但在临床实践中,在抢救治疗肺炎心衰的同时,在加强用药和补液等措施上,就是矛盾对立的过程,这就需要慎重,严格限制补液量,因液体的选择应以高渗溶液为主,更要限制钠盐的补充,这样可防止诱发心衰,所以用量都不宜过多。

但在典型病例中,在心衰情况下,越是心衰严重,感染严重,越是矛盾对立,越能造成脱水,不仅需要控制补液,而且更需要加强补液和依靠补液来完成。以通过减慢滴速控制心衰,随时调正药物的用法及用量,不但要求剂量准确,合理对症,更要参照原则,灵活适当,具体掌握用药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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