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皮质激素口服给药适应征:
①不能用其他治疗控制症状的哮喘患者;
②重度哮喘发作经静脉用药症状控制后需要巩固治疗者;
③有明显季节性发作的特应性哮喘患者;
④激素依赖型哮喘长期维持治疗;
⑤慢性哮喘用吸入激素治疗后症状仍不能控制者。
口服给药注意事项:
①开始治疗时宜足量;
②哮喘症状一旦缓解最好能短期内迅速减量甚至停用,改用吸入激素代替;
③维持剂量应调节到能控制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;
④长期服用会出现全身的不良反应,如糖尿病、Cushing综合征、水钠潴留、消化性溃疡出血、肌肉萎缩、易感染、精神兴奋、失眠等;
⑤不能突然停药,否则会引起撤停综合征(如乏力、嗜睡、关节酸病、纳差、恶心等)或出现反跳现象(哮喘加重);
⑥早孕、活动性肺结核、消化性溃疡、严重高血压、骨质疏松患者慎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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